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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楼下的电焊噪音是违法行为吗?

行政复议 2021-03-24 15: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 噪音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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