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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公司离职赔偿。劳动合同已签订,但离职未完成。如果发现自己怀孕了,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孕妇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1-03-24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离职的,无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要求员工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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