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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下大家~(新婚姻法,婚后按揭买房,父母一方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每月支付。谁属于离婚财产?)

离婚 2021-03-25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夫妻双方各自可以分得二分之一。而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视为是一个借款或者赠与行为。

  •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的,一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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