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房子首付是我出的,但是名字写的男朋友的,这房子属于谁的

离婚 2021-03-25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
  •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议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
  • 结婚后买的房子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七台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