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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称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在欠条上伪造妻子签名!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和老婆有签名有关系吗?

离婚 2021-03-25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着很多婚后借钱购买车辆或者是房屋的现象,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对这个债务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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