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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签了5年了,但是还没到期。本月15号打这个季度房租电话的时候,对方说我不租了。当时因为是新房,对方开了酒店,所以我不要押金。现在他不愿意支付违约违约金。他能上诉吗?

合同纠纷 2021-03-25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1、当合同明确规定了,如果合同期内由于房客的原因违约的,可以不退押金的。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租客违约后不予退还押金的,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押金进行处理。
    3、如果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提前一个周期内和房东声明且租客也确实在这个周期内提出的,那么就不能扣押押金。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 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时不租了想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属于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违约一般是赔偿违约金,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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