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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去年共同买了一套二手房,直接去房产公司办理的更名,当时首付是一人一半,办理的二手房抵押贷款,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贷款一直是我还。现在分手了,他说不要房子,让我继续还贷款,但是现在过户要花很多费用,并且还得先把贷款还清,很难办。所以想让我要房子,让我还贷款,等到过了5年,再过户给我,请问这件事情有没有可操作性?该如何操作呢?

房产纠纷 2018-10-10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首先要了解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 1、更名:是开发商这一层级的操作,这时房本还没有,购房者手里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正式的产权。这时,开发商收回原先签的合同,与购房者再重新给你签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加上想加的名字),这时开发商会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你办房本。 这种在没有房本的情况下,将转让房产的现拥有者通过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更改到另一个或更多人的名下,使其他人成为该房产拥有者的交易方式就是更房产名。房产更名手续是通过开发商而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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