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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6月认购了一套商品房,于2009年10月签订了房屋订购议, 第一条:1、乙方自愿预订‘×’号房一套,面积约为108平方米,单价2248元/㎡,总房款约为242784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定金计入总房价) 银行按揭贷款: A、乙方在订房之日交房款2万元为订房定金; B、乙方在2009年10月15日前付总房款52624.00元; C、 D、剩余房款168000.00元,银行按揭贷款,具体办理按银行规定实施。 第三条:由于乙方原因申请退房时,定金不退。 第四条:甲方给乙方交房时必须是乙方先付清房款及其它应交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若乙方不按第二条之约定按期付款,乙方承诺放弃购买此房屋,甲方有权另售他人。 第六条: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在乙方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在首期付款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从首付款之日起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交清全部预订房款,逾期未付清预订房款时按本协议第五条给定处理。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乙方所订购房屋向他人订购时,甲方按乙方已交房款的壹倍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就此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新的购房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于2010年1月交房款1.3万,2010年4月按揭14万,2011年3月交余款6万时售房部不要房款,说我违反了房屋订购协议,未在期限内交清房款,要按现行价3200元每平方米计价,这样我又要掏10万。后来我发现这个楼号的预售许可证是2010年5月办下来的。不知如何办?拜谢来自:甘肃 天水 秦

银行 2018-10-10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合同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方每日应支付购房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所以开发商就应每日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三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基本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强调违约金赔偿性的理念,同时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按照这一理念,我国的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即属惩罚性违约金。此处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应当解释为针对迟延履行的纯粹的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的支付不以违约损失为前提,无需举证损失,更不能依据实际损失的多少,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相关规定1994年3月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当时央行〔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 买房交了首付退房要多少违约金呢这个问题。 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笭俯蒂谎郦荷垫捅叮拉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买房逾期付款要付哪些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人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不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  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2、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3、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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