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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用首付买了套房,现在在房贷。我现在要结婚了。我想加上爱人的名字,以后一起拿房贷。我想知道离婚的情况下房子和爱人是不是一半。还是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付首付的人,只给爱人一些相对补偿?

离婚 2021-03-26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的首付属个人财产,婚姻不应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婚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
  • 婚后在该房产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且办理了变更登记,都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该赠予行为有效。而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不一定是一人一半,而是各自享有的份额分居产权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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