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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商业街被电瓶车撞伤,造成脑内出血,脑后枕骨骨裂。交警认定对方负70%责任。住院花费将近一万元由对方支付,目前女儿已出院,但枕骨至少需要六个月后才能知道是否长好。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对方认为已支付医药费用,不肯再进行其它赔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主张一些什么赔偿?数额如何认定?谢谢!

损害赔偿 2018-10-10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
    (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根据不同的伤情,赔付的项目不同。具体如下:医疗费。
    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适当的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
    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护理费。
    赔偿金额=当地护理标准×护理人数×护理时间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可以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事先先问下地方的律师 具体的赔付标准在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序。

  • 1、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你有责任才需要赔偿,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
    2、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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