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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房产,是购买亲戚的,当时因为其它亲属为此房产归属问题引起过纠纷,并对薄公堂,92年经法院判决归于我名下,并办理了房产权证。现在因为此处房产要拆迁,其它亲属拿着法院判决前的房产权证来讨要房屋,请问:(1)亲属所持房产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此处房产归属问题再次发生纠纷而对薄公堂,是否会引起变动?(3)对于以前的判决是否能轻易发生改变?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10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可以获得产权,进行房屋买卖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 办公用房产权证过户要交的税费:
    一、营业税(税率
    5.55%卖方缴纳)
    1、根据财税[2015]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1、如果转让的房屋购买时间超过2年,又是家庭唯一住宅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四、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
    1.5%和1%买方缴纳)
    1、契税的基准税率是3%,按照交易总额的3%收取。
    2、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
    1.5%。
    3、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
    4、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五、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
    1、住宅6元/平方米X实际测绘面积
    2、非住宅10元/平方米X实际测绘面积
    六、登记费(工本费)
    1、房产证:80元
    2、共有权证:20元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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