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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债务人通过担保人向我借了10万日元。2018年债务人无法偿还,协商合同变更为无息,债务人增加一人(其妻子),担保人不再负责,债务于2019年初结束。2019年初,债务人找不到。对不起:走法律道路,两个债务人都负责吗?我可以还债吗?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法院怎么解决问题?2016年债务人通过担保人向我借了10万日元。2018年债务人无法偿还,协商合同变更为无息,债务人增加一人(其妻子),担保人不再负责,债务于2019年初结束。2019年初,债务人找不到。对不起:走法律

债权债务 2021-03-27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公司股东(含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协商为宜,走法律程序女方举证责任大。
  • 什么问题,一般都是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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