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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偿还日期和保证期的贷款,有连带责任担保,2014年5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表明暂时没有可以偿还的钱,此后一直不让担保人负责。 2016年7月10日,债权人将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过了吗?没有偿还日期和保证期的贷款,有连带责任担保,2014年5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表明暂时没有可以偿还的钱,此后一直不让担保人负责。 2016年7月10日,债权人将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责任,担

债权债务 2020-03-23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 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行政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具体规定主要有:  
    (1)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人民法院判决部分维持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人民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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