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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工资的问题。我在总部工作。工资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的商店向我索要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提出辞职,他说扣我一个月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3-27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 工资被欠讨薪有以下途径:
    1、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申请劳动仲裁;
    4、向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没合同没关系,找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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