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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前买的房子就是产权上没有我的名字。离婚可以平分财产吗?

离婚 2021-03-27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离婚财产理应平分,但双方约定不平分的或者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婚后买的房离婚房产是否要平分,要根据出资人是夫妻双方,还是双方父母,以及产权登记来确定。如果是夫妻俩买的房那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应平分,但如果是父母买的,就要看是登记为子女一方的产权,还是赠与给双方的财产,赠与双方的情况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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