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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的摩托车,带着我老婆,今年正月初四出的车祸,对方的是小车,直路迎面撞过来的,现在我和我老婆多处骨折,脚为最严重,差不多五个月了,交警责任书还没划分。老婆已经出院了,但是没结账,责任也没有划分出来。请问我过几天出院需要做什么。请问是不是责任划分出来了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又是怎么算呢,我脚伤势比较严重,还在治疗期,现在医生也不能认定以后能恢复到什么样子,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现在还不能要求一次性赔偿?

劳动纠纷 2018-10-10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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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通警说明摩托车与小车之间为非连带责任 应是连带责任.
    (2)公司承诺按国家规定标准赔偿,但有些项目并未计入,是由交通警计算. 若协议中未放弃全部权利,可能具备条件另诉. 1,与公司调解可否撤消,? 可以起诉,是不是可撤销,要看协议内容 .2公司还可不可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同上. 3赔偿金额有无错误?(能否适用城镇标准 怎么赔偿的你未讲.
  •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
    (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标准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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