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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效期间过了,为什么法院还要继续执行?

合同纠纷 2021-03-28 0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期间为2年。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法院不予受理执行。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确定了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2年的时效。
    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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