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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不承担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10岁了,愿意跟女方走,女方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3-28 0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可以主张需要具体分析而定。
    一种情况,当时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女方放弃抚养费,此时女方再主张抚养费可以被支持。原因在于,抚养费是男方支付孩子的费用,女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权利代为放弃。
    一种情况,当时双方协议离婚时男方从房产、存款等各方面对女方进行了适当的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做出了放弃抚养费的意思表示,此时女方再重新主张抚养费有暗渡陈仓之嫌,有违契约精神,不应被支持。
  •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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