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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买房,写女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配房子。

离婚 2021-03-28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视为夫妻一方婚前的购房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其房屋为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条链接:《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在男方名下,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在女方名下,房产整体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及所还贷款所涉的房屋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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