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自身和新物业管理签订合同其他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义务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1-03-28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出租人负有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B、如果在租赁合同之中并未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那么依据合同法220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依法承担。
    C、出租人负有如果要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房屋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告知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D、出租人负有在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定期租赁合同的情形下,意欲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E、出租人负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57条的规定,依法登记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的义务,以及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之后,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违背上述义务的出租人,将会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 要看具体情况,不是必须业主本人签的,有授权即可
  •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
    (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
    (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
    (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