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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了离婚协议,女方现在不同意了,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1-03-28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依据法律规定,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必须在民政局签署,依法办理离婚手续,领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后,才正式生效。
    如果仅仅是双方私下签署,日后仍然随时可以反悔,风险极大。
  • 如果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婚姻关系也未解除,这个不算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
  • 离婚不一定要签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约定相关事项的,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而且还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需要带的一份重要材料。
    去法院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只需要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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