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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宝鸡的工伤伤残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听说出院一年内申请伤残鉴定。最近看到患肢钢板需要取出才能做伤残鉴定。不是一年期限吗?发生工伤事故已经77天了。我还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现在做还来得及吗?

劳动纠纷 2021-03-29 0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实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已有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司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不影响鉴定的进行和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如果尚未进行工伤认定,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签字盖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不是必经程序,不影响工伤认定进行和认定书法律效力。
  •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 你好,职工受伤不管是否出院,对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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