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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叔叔共同拥有房产,两人都去世了。叔叔现在的妻子和女儿住在里面。现在离婚20年的大叔前妻,要求女儿卖掉分割的房产。但贫困户申请出售房产时,需要补交地价。我们的愿望是,大叔现在的老婆一直活下去,女儿还在家里读书。这对她的家庭来说很困难。如果他们起诉,提出的折价赔偿是不合理的。我们做什么呢父亲和叔叔共同拥有房产,两人都去世了。叔叔现在的妻子和女儿住在里面。现在离婚20年的大叔前妻,要求女儿卖掉分割的房产。但贫困户申请出售房产时,需要补交地价。我们的愿望是,大叔现在的老婆一直活下去,女儿

离婚 2021-03-29 0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
    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
    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
    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 妻子去世了,她的父母有权利继承她的那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1、在协商不能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诉讼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2、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从结婚登记到现在你共同还款所付出的资金总数(每月650元左右),至于房子升值的部分要看评估报告的价值,升值部分双方平分,男方补偿给你。如果仅仅是第一条套房。
    3、从你们现在情况,第一套房卖了之后又购置了新房,目前法院观点不一,有的主张把第二套改善房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也有的认为应当从第一套房中的出资财产比例对第二套房根据比例分割。
  • 你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至少一方对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你的情况建议将协议存档至民政局,因为离婚时民政局也会要求双方填写一份离婚协议,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如果你们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财产约定内容有冲突,可能将来会有风险,具体请来电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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