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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面租给一小食店 2012.12.30号到期 已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要么加租要么退租 可是到期后一直找不他人 店也关了 一直到2013.2.25才看到他 他说他病了在住院 我想请问如果他不租了 我能追这几个月的房租吗?还有一个问题 当时他租我店铺的时候是转租过来的 我也答应了让他转 他现在说如果不租他,就要转让费 我要给吗

合同纠纷 2018-10-11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经过协商合意后就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在房产转让协议书中签字,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为了加强房产转让行为的效力,建议可以办理房产转让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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