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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用男方的钱给女方办事的钱可以要回吗

离婚 2021-03-31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钱可以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等等。
  •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 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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