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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不是因为感情才和医院离婚的。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签字都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离婚 2021-03-31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我的了解 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在民政局办理时,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的男女双方需要签字按手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收走备案,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字或盖章。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无效。若夫妻感情确破裂,可协商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发放离婚证。而村委会并不具有该职权,因此,由其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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