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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两年合同到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算违约吗?怎么才能补偿我?

合同纠纷 2021-03-31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或者是修改劳动协议不予员工提前协商的,你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或用人单位提供经济补偿。
  •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因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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