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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快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就算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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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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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tuner

您好!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两年,但他们是一年一年和我签的合同,今年11月9日被这个公司解雇,但公司索赔给我的是一个月工资,当时合同没有到期,还差二十天左右,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请尽快告诉我,谢谢。万分感谢。

答htuner: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小时为准。”你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二十天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其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或给予一个月替代工资之外还应当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因此,你在公司工作两年,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你两个月的工资,再加上一个月的替代通知的工资,共计三个月工资的补偿。现在公司只给予你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很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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