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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和我离婚,告我不还彩礼给他。

离婚 2021-03-31 1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已经结婚时有条件返还的。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按照这条的规定,你们已经结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礼给付没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难的,就不符合返还的条件,当然不该还。 第二,关于孩子,一定要慎重!如果确实没有办法在一起,还要考虑一下你自己的身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没有问题,可以拿掉孩子。孩子4个月了,引产术是比较伤害身体的,听听医生的建议再决定吧! 如果你拿掉孩子是不是你的过错,关键在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有对方对孩子的态度等因素来综合判定。不一定就是你的过错。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在结婚彩礼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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