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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天前我在上班时被我们厂叉车压了一下当时是右脚外踝骨折右脚第2,3脚趾骨折在153军区医院综合治疗现在第2个截掉了第3个一直没有神经反应另外还有右腿正面骨裂膝盖骨伤厂里已经报了工伤请问除了社保伤残补助外厂里该不该给我转正或者给我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毕竟我才43岁儿子上高中父母需要样呀

劳动纠纷 2018-10-12 0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受伤之后,应当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申请,受伤的员工也应主动申请。
    二、有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用人单位未对员工进行赔偿违反《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四、若有证据证明(包括在招聘时的书面承诺、用人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所说的员工入职后一年转正,用人单位没有办理,也属违法。
  • 跨省转移社保方法: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5、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
    6、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7、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8、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9、个人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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