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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0岁左右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不慎死亡,期间也不曾办理任何意外保险。请问像这种情况家属能得到多少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 2018-10-12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中的一种,而人身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因此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保险实质上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而言,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而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则有各单位自行决定。
      我国《建筑法》还特别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因此对于这部分既缴纳了公司保险又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的职工,这些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除了按照《公司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司保险待遇外,还可以根据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商业保险待遇。
  • 意外身故根据年龄的不同,赔付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对于未成年人,最高只能给付10万元。理赔时需要提供:
      
    1、索赔申请书;
      
    2、保单;
      
    3、被保险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4、被保险人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父母的银行卡复印件;
      
    5、亡三证: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6、医院就诊的所有医疗单证(病历本、发票、诊断中证明、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入院记录等)。
      直接递交材料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收到材料会审核,审核完毕后会出具理赔通知书,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父母的银行账号上。
      如果是成年人,意外身故的给付金额和其投保险种以及保额情况、投保的份数息息相关,意外身故的赔付是可以累计的。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
    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
    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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