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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农业合作社,去年在搅拌饲料是,一个六十三的老头,左手断了三个手指,这员工没跟合作社签合同和缴保险的,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18-10-12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除了依法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外,另外还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企业不给交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补缴社保的基础上,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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