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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叔叔在我姐夫八岁的时候去了我姐夫家,然后我妹妹长大了,就和我姐夫结婚了。孩子现在八岁,姐夫提出离婚。现在结婚后的财产,孩子的抚养费,舅舅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03 09: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根据规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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