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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本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上班可以不上班吗?

仲裁 2021-04-03 1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 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个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节,证明自己解除合法。否则就可能被认为是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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