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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瑜伽健身中心.各出资50%我们两人既是老板又是健身教练.先期投入了一些广告宣传费用.每次有人办卡交钱两人都平均分了.现在的问题是:1现在对门又开了家瑜伽馆(正在装修).我们是在同一个写字楼,门口仅仅相距2米的走廊,而且是门对门她弄了个服务台.问:是否构成侵权??如有请问触犯了哪款法律条例?我该怎么办 ? 2 .合伙人突然提出干完一年就不合伙干了.我们先前没有明确退出机制.房租合同到明年的6月份.现在有办年卡的,那么我们以前的分钱方法就不合适了.如果我明年单干,那么目前或以后这些办年卡的会员的服务就得由我来完成.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补充完善退出机制,钱该如何分合适?

综合法律 2018-10-12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合同法中的合伙合同要求:①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④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
    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
  • 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但是有些人就是在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这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二)赔偿损失
  •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 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任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房间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再找房间、搬家的麻烦。
    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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