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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生父亲和继母离婚,养育了孩子,但是没有亲生父亲的话继母和我有姐姐,这个孩子是谁养大的,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离婚 2021-04-04 22: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1、如果孩子是继子女,如果双方已经形成法律上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诉讼离婚时,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如果生父、生母坚持要求抚养权,则继父继母一方争取到抚养权概率不大。
    2、如果孩子是养子女,则法院会按照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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