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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判拘役两个月,判决书下来三个月都没有收监,还会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21-04-05 08: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可再行收监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 拘役被收监的情况下,确实是马上执行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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