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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了,但其中一方有欠款不还,房产归另一方,欠款那一方不还,法院有权执行另一方的房产吗

离婚 2021-04-05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 如果过世一方生前立有遗嘱,其房产由其配偶继承,则另一方可以将房产过户后到自己名下再行出售。
  •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虽然,在一方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多为法律上的维系,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能通过离婚来逃避,而且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也会导致患病一方陷入更加不利的生活境况。
    因此,即使一方身患重病,夫妻之间出现了芥蒂,在无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不合时宜,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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