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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债权转让中有哪些风险?

债权债务 2021-04-05 13: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
    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 P2P债权转让有以下风险:
    1、面临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风险;
    2、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会存在受让瑕疵债权的可能。

    4、会存在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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