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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签了合同。如果公司破产,不能赔偿我们的赔偿金,该怎么办?

破产清算 2021-04-05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破产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后,进行债务清偿。按照跑产法规定,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然后就是工资福利等。你的这个损失,就包含在这一项目中。你也注意,你不必申报债权。
    但可以找找破产管理人,让他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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