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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房本写上女方名,离婚后有女方份额没有。

离婚 2021-04-05 2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子女婚前购买房屋时,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应该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所以如果没有约定房屋共有方式,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当事人双方应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 婚前父母双方出资为子女买房,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司法实践中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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