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有什么不同?

公司企业 2021-04-06 2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不足以清偿时,由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大致如下:
    1.投资主体不同;
    2.法律形式不同;
    3.设立条件不同;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投资主体不同。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财务核算不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忻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