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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号之前的民间借贷按3分利息给的,合理吗

债权债务 2021-04-07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借贷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钱给别人收取一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的行为,但如果收取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就会构成高利贷,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按规定是约定的利率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是无效的,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即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年利率36%。
  • 利息问题主要是看银行同期年利率,以超过36%银行同期年利率为限,超过该部分的违法,超过24%银行同期年利率的不当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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