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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8月受的伤,现在双方意见不一致,受伤,左手拇指受伤,节俭,对方支付医疗费,支付4个半月的工资,公司支付的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支付24000元,受伤期间捡到等费用2000元,现在厂方支付26000元

保险纠纷 2021-04-08 20: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工伤保险,当发生工伤时的相关费用是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和商业保险公司没关系。如果你个人或者你的单位为你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并且有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障,那么保险公司也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你报销或给付相关的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商业保险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和社保工伤保险以及单位所应支付赔偿金不冲突,但是对于医疗住院等费用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应该先报社保,社保不能够支付的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 对于工伤赔偿,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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