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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离婚后女方户口要迁回原籍,可是女方当地机关户籍科 说 没法迁回原籍,得等到在结婚时 可以直接迁到 男方 哪有这样的

离婚 2018-10-13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离婚后,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离婚后户籍的迁移,要看拟迁入地的户籍规定,确实有一部分地区对户籍迁出、迁入的要求比较严格;n你先去老家所在派出所询问不予迁入的原因及解决的办法,派出所民警会给你一个方案,如果对方拒不解决问题,你可以要求他们出一份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然后拿着这份通知书去公安尽管进行复议即可;n在符合迁入条件时,你本人需要带齐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迁入申请、离婚证,户主同意迁入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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