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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要多少钱?

离婚 2021-04-09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说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当初离婚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下面我们将具体来了解一下有关复婚的知识,包括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复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复婚手续需要多少钱,复婚后离婚前分割的财产如何分配等,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使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该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即可。其收费标准与办理结婚登记是一样的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起诉离婚的费用主要就是案件受理费,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此时每件的案件受理费就是在50元到300元之间收取,但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同时涉案的财产还超过了20万元的话,那对于超过的部分会按照
    0.5%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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