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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面有人要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离婚 2021-04-10 07: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已在第一章婚姻部分作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不能对法定过错行为做扩大化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都须做出赔偿。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导致离婚后果的过错行为,远远超出上述范围,如一方嫖娼、卖淫、无故离家出走、腐败贪污以及吸毒、赌博等其它情形给受害方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样不可小视,但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 如果女方掌握男方有外遇的证据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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