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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一年多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时候老公把我父亲(我老公的岳父)名下的房产分给了我这合法吗?

离婚 2018-06-30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时一方曾经有过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
      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离婚时有房子的话,首先需要分清改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

    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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