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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60周岁退休后企业还为他缴纳养老保险吗?企业员工(民营)52岁时才第一次缴纳养老保险,15年后本人已经67岁,60周岁已经离开企业,后7年的是不是自己全额缴费了,企业还负责为他缴费吗?谢谢。

保险纠纷 2018-10-14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
    0.2=480元,最高为4000*
    0.2=800元。
    (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
    (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
    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065=260元。
  • 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不过是有条件的
      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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