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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仅仅感情不和,乃至没有感情,我能做什么

离婚 2021-04-13 09: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如果你们确实是感情不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单方面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你要向法院证明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你们的诉讼请求,比如说你遭遇到家暴,或者是对方出轨,或者是你们长期分居,这些理由,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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